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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五津站衔接策划方案及客流分析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09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五津站衔接策划方案及客流分析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五津站衔接策划方案及客流分析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联系电话028-68448941
开标地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本项目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
10:00
公示期2025.5.12—2025.5.14响应最高限价480000.00元(含税)/452830.19元(不含税)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成交候选人名称响应报价经评审的响应报价综合评估得分
第一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92735.85元
(不含税总价)
392735.85元
(不含税总价)
/
第二名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29245.28元
(不含税总价)
429245.28元
(不含税总价)
/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响应人名称否决询价申请条款(询价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询价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业绩要求不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未提供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监督部门名称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联系电话:028-68448948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2.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询价人/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