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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五桐庙车辆基地15号线远期预留建设用地砌筑围墙工程施工项目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9

五桐庙车辆基地15号线远期预留建设用地砌筑围墙工程施工项目评选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五桐庙车辆基地15号线远期预留建设用地砌筑围墙工程施工项目

遴选人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遴选人联系电话

86372056

开标地点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公示期

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6日

遴选最高限价

164.435985万元

中选候选人及排序

中选候选人名称

遴选申请报价

经评审的遴选申请报价

综合评估得分

第一名

四川大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3.187251

153.187251

98.35

第二名

四川华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6.868871

156.868871

97.93

第三名

四川佳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3.613805

163.613805

89.36

其他遴选申请人(除中选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遴选申请人名称

否决遴选申请条款(遴选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遴选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四川恒瑞新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选价低于遴选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参选人评选价算术平均值的95%,参选人放弃澄清。

四川长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选价低于遴选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参选人评选价算术平均值的95%,参选人放弃澄清。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公司计划合约部

联系电话:86372004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遴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遴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遴选活动。
2.遴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审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遴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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